申不害“修术行道”

泰缘降 2022年4月6日19:30:46战国评论1,744阅读模式

  薜昭侯任用申不害“修术行道",使韩一度兴盛.

  韩国远祖,姬姓,后裔服侍晋国,封于韩原(今陕西韩城南),以封地为姓,故姓韩。晋景公时,韩厥为晋六卿之一,称韩献子。前403年,韩、赵、魏被周矢子列为诸侯,当时韩国国君韩景侯叫韩虔。韩景侯的六世孙就是韩昭侯。

申不害“修术行道”

  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前337),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申不害相韩时,韩国已处弱势。韩昭侯即位不久,颇具雄心,任用贱臣申不害即为一例,申不害才华得有用武之地。作为法家人物,申不害以“术”著称,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申不害“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犯”。临死之前他说:“天道无私,是以恒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申子》即战国时期法家申不害的著作。

  公元前475年至公元前221年,是我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君为顺应时代发展的历史潮流,实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的,纷纷进行改革变法活动。凡能在这种新旧矛盾严重冲突的社会大动荡时期,尊重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革旧鼎新,进行认真变法改革的诸侯国,都在一定时期内使自己的国家面貌焕然一新,取得较好的效果。申不害变法顺应了历史潮流,使弱韩变成了战国七雄之一。

  申不害少年从学黄老(黄帝、李耳),信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并且可以互相转化,如“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等。主张国君依法治国,实行严刑峻法,以术驾御群臣,操生杀之权。

  “郑国灭国之时,申不害年岁在20至30岁之间。作为一个亡国贱臣,申不害可能杂学诸说。”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湘霓在接受采访时说,“因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的学术理论中都有"术"的成分。有人根据申不害思想中有道家思想的痕迹,认为他是由道入法。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仅归为道法两家。申不害"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擅长于黄老刑名之术,主张将法家的法治与道家的"君人南面之术"结合起来,是法家中主张"术治"一派的代表人物。他在韩国的改革主要是"修术行道","内修政教",即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

  申不害曾为郑国小吏,韩哀侯二年(前375年),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并做了韩国的低级官员。韩昭侯四年(前354年),素与韩有隙的魏国出兵伐韩,包围宅阳(今郑州市北)。面对重兵压境的严重局面,韩昭侯及众大臣束手无策。危急关头,申不害审时度势,建议韩昭侯执圭(古时臣下朝见天子时所执的一种玉器)去见魏惠王。申不害说:“我们"非好卑而恶尊",也"非虑过而议失",而是要解国家危难,最好的办法是示弱。"故降心以相从,屈己以求存也。"今魏国强大,鲁国、宋国、卫国皆去朝见,您执圭去朝见魏王,魏王一定会心满意足,自大骄狂。这样必引起其他诸侯不满而同情韩国。"是我免于一人之下,而位于万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韩之权,莫如朝魏。"韩昭侯采纳申不害建议,亲自执圭去朝见魏惠王,表示敬畏之意。魏惠王果然十分高兴,立即下令撤兵,并与韩国约为友邦。申不害亦由此令韩昭侯刮目相看,逐步成为韩昭侯的重要谋臣,得以在处理国家事务上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干。

  公元前353年,魏国又起兵伐赵,包围了赵国都城邯郸。赵成侯派人向齐国和韩国求援。韩昭侯一时拿不定主意,就询问申不害,应如何应对。“申不害始合于韩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担心自己的意见万一不合国君心意,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惹火烧身,便回答说:“此安危之要,国家之大事也。臣请深惟而苦思之。”意为“这是国家大事,让我考虑成熟再答复您吧”。随后,申不害不露声色地游说韩国能言善辩的名臣赵卓和韩晁,鼓动他们分别向韩昭侯进言,陈述是否出兵救赵的意见,自己则暗中观察韩昭侯的态度,摸透了韩昭侯的心思。于是便进谏说应当联合齐国,伐魏救赵。韩昭侯果然“大悦”,即听从申不害意见,与齐国一起发兵讨魏,迫使魏军回师自救,从而解了赵国之围。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韩昭侯从申不害处理外交事务的卓越表现及其独到的见解,发现这位“郑之贱臣”,原来是难得的治国人才,于是便力排众议,于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为相,以求变革图强。

  在申不害相韩之前,韩国也曾进行过改革,但由于改革不彻底,政治上造成一些混乱。“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改,而后君之令又下”(《韩非子·定法篇》)。一些贵族官吏便乘机欺上瞒下,各自为政,导致吏治腐败,国弱民贫。针对这种情况,申不害“学术以干韩昭侯”主张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并吸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申不害在先秦法家中以重"术"著称,自成一派。”张湘霓说,“他主要是从道家那里吸取了"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用来维护当时法家所主张的封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因此,他由“任法”而转入“重术”,把注意力放在解决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而突出起来的君臣矛盾上。他的法律思想也具有这一特点。

  申不害认为,国君治国的主要方法就是“明法察令”。他说:“尧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智”是指以个人的政治素养、品德施政。“数”即是法度、法律。他曾说:“人君失之数而求之信,则疑矣。”他说的“信”与上文的“智”、“说”义同,是指凭个人的行为。君主只有用法才能使群臣的行为统一起来,只有用法的标准来衡量群臣的行为,才能使国家的义正。他把法比作称量物体的权衡,用来考查群臣的行为,用“法”来治理国家,用“法”的标准来检验官吏的行为,国家才能够得到治理,官吏的行为才有一个正确的检验标准,封建统治秩序才能巩固。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他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

  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不害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申不害在韩国实行以“术”为主的法制,经过15年改革,加强了君主集权,使韩国“国治兵强”,政治局面比较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但实行这种政策也产生了另一个后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术”取决于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较正确,有能力,国家就会比较兴旺;相反,国家就会陷入混乱,老百姓就会遭殃。正因为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一死,韩国很快又衰落了。但申不害重“术”的法制思想却为历代封建帝王加强君主集权提供了理论和经验,也为一些人搞阴谋诡计开了先河。

  修术行道治国策“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张湘霓说,“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

  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灭亡,尽管韩国吞并了郑国,但是和周围其他势力强大的国家相比,韩国的国力和国土面积依然弱小。而就在此时,各国开始了风起云涌的变法运动,法家代表人物李悝在魏国的变法引起了韩国君主韩昭侯的兴趣,他也想用一个法家人物在韩国施行变法改革,经过深思熟虑,他起用了当时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5年,申不害被韩昭侯任命为相,开始施行变法。于是,申不害就正式提出了君主的统治之术,也就是官员的考核制度。除此之外,申不害还提出了君主要暗中用“术”,但不能让下属知道,这其实是给封建君主提供了一种权术,如果运用得当,这种权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君主的权威不被侵犯和代替,不过,若只是过度地强调君主的权威,而没有相应的法律制约,做下属的也会运用自己的权术来对付君主。这是申不害没有意识到的。

  与此同时,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申不害除了讲求法治之外,还强调君主的统治之术,即建立严格的官员考核制度,也就是任用、监督、考核官员的可行方法。他认为,对一个官吏的任用,要先考查他是不是名副其实地为百姓办实事,以及他是不是称职,言行是不是一致,对君主是不是忠诚。认真考查后,再根据了解的实际情况决定任免。申不害的这种主张,其实是首次提出了官员考核制度的建立问题,对于选拔贤良的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他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的说法。

  申不害相韩19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

  然而,申不害虽然主张按功劳授予官职,但他并没有以身作则。《战国策》中就载有一个他“走后门”的故事。

  申不害私下请求韩昭侯给自己的堂兄封一个官职,韩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韩昭侯说:“这可是从你那里学到的治国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劳大小授以官职等级,如今又请求为没有建立功业的兄弟封官,我是答应你的请求而抛弃你的学说呢,还是推行你的主张而拒绝你的请求呢?”申不害慌忙请罪,对韩昭侯说:“君王真是贤明君主,请您惩罚我吧!”对申不害“请仕其从兄官”这件事,史家历来多有微词,有说其虚伪投机的,亦有说其推行“法治”不坚决的,但从申不害重“术”和当时复杂的社会背景来考查,倒不如说这是他对韩昭侯的一次试探,正是韩昭侯对“徇私谋官”的严正态度,使申不害看到韩昭侯真是一位有作为的贤明君主,从而坚定了助其变法革新的决心。

      申不害主张法、术结合。所谓法就是法治,术则是贯彻法的手段或方式。他“本于黄老而主刑名”,但又侧重于术。申不害在韩国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循功劳、视次第”的按功行赏制度。

       二、国君平时无为,使臣下揣摩不到自己的意图,决策时则要“独断”,让臣下只能按国君决定行事,君主则“静观”考察臣下。这叫“无为”之术。

       三、任用官吏要称职,不许越职办事,要经常监督、考核。

       四、用出其不意的办法慑服臣下?

       有次韩昭侯听使者说南门外有小黄牛吃禾苗,立即下令官员检査牛马践踏禾苗的情况,否则要治重罪。官员们上报后,没有上面使者谈到的那件事。韩昭侯说,没把情况全报上来,重新调査后,才发现使者说的那一情况。臣下以为韩昭侯能明察一切,就都小心谨慎不敢怠慢。

       五、国君操生杀大权。在申不害为相的14年间,韩国加强了中央集权,政局比较稳定,国力一度强盛,出现了“国治兵强,无侵韩者”的局面。但由于韩国没有统一法律,韩昭侯、申不害的改革也未抓住主要问题,所以韩昭侯一死,韩国又陷入混乱。

     “申不害以术治国,对韩政权的巩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后世帝王在其统治政策中,也或多或少地用申不害的术去治御臣下,从而加强帝王的权力。”张湘霓评价说,“司马迁在《史记》中对申不害的变法成绩作出了肯定,说申不害在韩国变法的十几年里,国家太平、富强,兵力也非常强大,使得别的国家对韩国不敢有吞并之心。而且,韩国还扩大了自己的疆土。公元前353年,韩国攻打东周,占领了好几个城池。公元前346年,韩国又和魏国联合出兵,占领了楚国的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因此,申不害是历史上一个不容忽略的改革家,尤其是他提出的官员考核制度,给后代的君主选拔官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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